身
在邊境禁區及米埔
必須隨身攜帶身份證
是項法令本月廿三日起生效
港督會同行政局已頒令由下星期五(十一月 二十 三 起 指定邊境禁區及米埔鳥 登記手續之本 港居民,需 在 安隊伍之要求將之交出以
便類
保 護區,爲依 法 規定必須辦 人事 內隨身攜帶 价證
並須依照保
地
之身
疊
之例
作制
出 版 境 活
動之法
令乃根據人 之簷報 公
登記規
凸
此法令之作
本年較早
九七九
前述規例
授權
掷定人人或該命
。分督
中會年
同人
定行事
用訂
隨身
該等 規
索閱身
任何人士在
證例
時亦
必須將之出 示
閱 時
未能 示身份證以
證區
以內
供沒
檢有
查攜
J
J
必定
內佈
命訂
必会的年
須
帶人,據
以內根
任
M
並已
日(星期五)
於對 自中國之非法入
登記(修訂)
行政局
類可
任政
定意例
以在政府
一類人士
中公
之地區
任何人士在指定之地區 內 遇保安隊伍
以供檢查
。
或在保安伍索
檢查者
。
.
任
於入
協說
助:
保規
安定
保安
將在
指定地
那些已非法 進
非區
必須 隨身撂帶身
士獲
凸
發 言
保證說
定爲必須攜帶
帶證
身說
政府此際無意
意將有的大部份地區
+
劃
份證之地區
份大
證
灣平洲於本年七月十六日被指定爲 七月十六日被指定爲來往人士必須攜帶 證之首個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