岸上建新村居住 政府撥地予漁民
居漸
之獨立平房單位居住 本港漁民已逐漸脫離傳統式之学
泛宅生活,而遷往岸上
岸上漁民村定 自 | 九六零年初起
及經
漁民及家屬
經漁農
共及
約新
九界
千各
千人。 及新界各理民府協助而搬到
豊處高級漁業
朱北瑞稱
該等漁民村是由漁民合
作社設立
凸
立是
經濟地位而成 漁民合作社是半官方式的組織
主要爲提高漁民之
爲漁民子 其工作範圍基本上是協
上居住
4
現時
是「漁民改善生活合作社」
生處
活註
作
合册 的
農處註册的漁民合作社共
助漁民
漁民獲得貸款以
可向政府申請適當地點
及助提
遷貸社
到款會
岸以及
行舆 建
房改
漁民改善生活合
社的社員
政府除撥地供他
之外
包括
漁民村落成
監管
利
大朱
+
受氏
漁指
敷除
設
樊建 化設 爐必 及需 安的
裝
街本
理
維修
及
街燈
村民福
朱氏指出該等漁民村在改善漁民生活方面,非常重要, 故
此大受
漁民
。
築路、建垃圾焚化爐及安
政府亦會對村內之管
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