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爲新界理民府所作出之獻議

民凡 日權發凡 府欲 公人給於 接 佈接之 如納 之焖甲

有上 新 種 規沭 訂

*凡於一九七

*

*

:

或八

定任 條均乙年 通何 件可種

均每 將方 獲呎

二地凡表額按 十前先 示議向照 理九巖照

前 接之現甲 納人時種 此士之或 議必持乙 之須有種 通最人公

之年種按

* 按

民月地每

9

換按換月 限項 取照地二 期獻 乙新權十 者議 種界益日

付十

知遲購 七 書於回之 筆 元 送 甲面

公函之面

府三換方

十地典 日權二

F

下益十 午書七

時接之

將納定

則人

公政書或 函務

須士 於

換司不日 地於論以 期均 權 此後 限應 益

該 日

內致

作图

出通

通知

知有

按 議 舊 八是有 年否條 七巳件 月獲獲

十前

Q

達九種値 適 有七或另 之元 關八乙加 數之 之年種每 額定 理九屋方 以率 民月地呎 合接 府三換五 總受 補現 償金

表率

示議向 接之現

糊人時

此士之

議必持

之須有

達補 每償

十地十 日權五 下 益元 午書

通最人 知濕購 書於

方之

四業議

呎農

時將

時接加 將納數

達九種 有七或

關八乙

Share This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