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政府

府九

惠七 報八

七 八

裁判司( 修訂)法案

裁判司(修訂)法案在今日(星期五 )出 版 星期五)出版

法案目的在使裁判

和他 裁指 判出 會

,聆目 却訊的 必及在

公年

的見

審判案件 須能操流

利。能

粵該參

照本地非

該 等 審判顧問

英語

母法

須律

審判顧問之意 備 法律界人士

該 等 審判顧問大 致 都 熟悉中國習俗及傳統,他們 裁判可 司一同出 同出庭 參與案件各階段的審訊工作

發言人說,審判顧問 懂得 中文

了解証供的內容(法庭傳 譯 仍屬

用代表律師的被告之陳詞和論點。

並發

向言

人狗

士協

對助

時可以幫助他們直接

類判

罪司

及多

行判

直時

與斷

接可

明以

白那些並無聘

裁判司判斷証人的可信程度

發言人指出 他們

判司反映社

人士對某

行與判決的看法

他 說

由於他們的身份只是 判司的顧

+

得裁判司之邀請 他們 會自動參與審判程序

因此 除非

發言人說 a 大致來說 建議法例之目的是 此種新概念 之發展 能夠適應環境

他指出 法案所採用的字句是

按察司的指示 靈活地加以運用

他 說

O

括性的 以便根據首席

「預料在本 地 審判顧問最初兩年半的服務期

起間

+

席按察司會安排他們與所有由海外招聘的審判顧問 審判顧問 一起出庭。」

定要加以接納。

審判顧問 有 樺向裁判司提供意見

+

但裁判司並非一

庭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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