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大廈自置物業居住業主

獲發彌補;遷損失額外賠償

貼償額增至每方呎約二百五十元 符合資

公共屋邨

九龍深水埗區内因興建地下鐵路而被收间之安大廈,其自置 物槃居住之業主卅九個單位 將可愛發給每方呎約二十元之額外 以彌補搬遷之損失。

該大廈自置物業居住之業主,較早時已由政府將收購物業之﨑 定爲每方呎二百一十五元至二百四十元 加上現時之 額外賠倜 被收闾之湛宇 每方呎可共得賠償二百卅五元至二百 六十元,此外,業主如符 房屋署所規定之資格 並可獲得另行 提供公共屋邨住所

BL

泰安大

居住之業主,現時除

獲得收

戶所

儷十戶物發

9 元所業言

但,提之人

其啓額爲與 爲與向宇 宇住宅

所提供者相同,即世宇用作居住之部份,補償額爲 其他部份包括厨房

亦每法可

獲呎住得

得約宅收

露台及走廊等等

數額略爲較低

發言人說,有關該卅九名業主個

業發

可保

得搬遷補償之數額,有俟 量度懷宇之工作完成後,方能加以算出 但計算之工作將盡快進 行,在增加發出彌補搬遷損失之額外晒償後,希望各自置物業居 住之菜主 對 問題感到滿意

發言人表示

政府已於

根據業主所提供之資料

物業之賠償 使賠償額提高爲每方呎二百一十五元至二百

亦保發

可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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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所

自置物業居住之業主 對於政府所提供之賠償 向土地資或處提出上訴

可保留遷

公共屋邨之催到

四訂

十收

如符合房屋署規定之資格

十元

格仍

人最後表示。獲得

居住業主 得於

是業言

必須同意如日後

之後給

額變額

外得外

賠土暗

外賠償以彌補緻遷

地審裁處裁定

予失

置物業

項費用中將所

發言人強調聲明

00

由於工程合約之規定,有關禮

在限期

屆滿時收间 傳進行興靈地下鐵路隧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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