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能註册醫生問題小組建議 會同 同行政 局原則上同意
未能 册醫生問題工作 工作小組提 生以在本 港 註 册 軑 業機會的建議,現 經
邦
督
同
非聯 邦醫科 科畢業 則上同
該工作小組
小
租係由何
授命成立
告 書
爵士任主 主 席 由港督於去年九月 年 月呈交港督。
議是
J
註册醫生如能符
若干條
法及該 掰件
争
規報 認定告
執行。
業
小開
的所
該工作小組建議 申請 請者是否符合 開業執照醫生委員會屬下的 員贊設立。
件否
審符
核 小
以事
,膲由一個
加以確定
。
考有
符合
申請者將
加由香港&
辦的
考試及格者將受臨床實習
9
爲期不少於 於十八個
報 吿'書
事項者 愿可在本港註册。它提出一些永久性的 烏這些辦法 其需要
辦
•
則應
註册者必須受過最少五年的全時間制
經獲准在本港居留及在本港工作而品行良好
持
提
讚出
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