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

改数

J

與育

育署力

師力

接謀

育司署極 望

觸途經

善該署與教師間之關

敎署一發 人被問及評論敎育行動組之呼籲

上述表示 育行動組昨日建議政府當局設立一個上訴委員會 使認爲遭受校 方無理解僱之教師可以向該 投訴 該行動

九十六段

言人強調指出,由於 日渴望改善其與 帥間之接觸 之接觸途徑 教署諮詢委員遂於本年三月間重 活動。 委員 之成員包 括官校教師代表 在内

他 說 當局正認眞考 改善 署與各敎師之接觸。須知敎師係 由校董會僱用 簽訂合約 ,同時資助則例亦備有 保障公立學校教 師地位之規定

等合理之保証。

9

給簽

他又說:教師與校 董曾開如 有糾粉

等教

育司署常願意 間調解

若無法調解 教署將盡最大努力爲該等敎師另謀敎席 同時 與涉及事件中之教師團體保持密切聯絡。

員途

包徑

發言人指出

崇眞學校事件並無關連。教

署之

組之要求修

並無收

到改

敎育則例第九十六段係與 該校之任何學生名單。

他強調稱

育條例是 育司 到本港學校能保持合理管

他最後說

:

育條例賦 敎育司權力 , 以監督一切與本港教育

有關之問題 同 時 若某校有 一學生因某種原因使學校工作受到 影響而其他同學受到損害者

司便需要

十六段所載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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