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
勞資關係法案今起施 勞工處將編印簡易指南
本星期三經 立法局通過之勞資關係法案,已由今日起生
斜該
粉新
之法
權例
新法例
刊
戴
日之政府憙報内
當報
和授
解予
。
授予政府干預勞
惟無槎強迫雙方
事
躲
該 以法
少本
該法案將爲本港提供法定程序 以盡量減
社會衝突及經濟
經程
濟序
損
,使
害使
勞
資糾紛能達致 致和
•
勞工處將於短期內編製一本詳細指南 法例。
,以簡易文字解
法
該法案最初於本年 三 月 二 十一日發表 評 議
五月七日提交立法
以供各界人士
若各
干界
政府已就各界人士於該法案 該法案 出
將
項 修 改,但其 基
新條例規定處理勞
資
糾紛 之各
調解
如
由勞資關係科進行
特別調解 當普通調
公開發表之特派
仲
自願仲裁
進行
調通
解調
人解
員未
所提出之意見
然不變
能生效時 ,由一名姓名經 員進
因此辦法可於特別調解未能生效而又經雙方 同
或作爲另一個代替性之辦法, 由具有司法權之調 查委員瞥調查糾紛及作出報告
本
發
項
步
原表
則後
驟
仍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