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案法律援助

展至地方法院

律援助。

政府擬擴大刑事案法律援助的範圍,使到凡在地 較嚴重刑事案,其被告人亦可

实施此拳的「一九七三年刑事案法律援助修訂規則 從請立法局批

起任何人如在地方法院被起訴而所控罪名是可以被 判入獄十四年或以上刑期者,均可申請法律援助, 以助其答辯

法律援助處長說:根据统計,地方法院審訊的刑 事案~有半数以上是屬於上述的嚴重刑事案·換 話說,今後在地方法院起訴 告人,有过半

援助

法律援助对於現時在高等法院聆訊以及对裁判司 署,地方法院及高等法院判决之刑事上訴皆己適用。

直至一九七三年一月十一日止之十二個月内,一 百八十三位高等法院刑事案之申請人及五十六位刑 事上訴之申請人,曾获得法律援助。

申請法律援助,無論刑事案或上訴,均須填妥规

定之表格交 法律援助處處長,申請表格可向香港 炮台里維

西地方

請人已被拘禁

法院法律援助處索取,又 監獄署長

+

到法

可句刑

如香安 申港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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