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案第六條規定,凡高级警務人員如疑任何樓 宇内曾有違犯第四或第五條之情事若生時,有權進 入該楼宇内 查
法案第七條規定,任何樓宇,如经指称為曾有達 犯該條例之情事養生者裁判司有權飭令將該楼宇緊 密封鎖。律政司可於控告任何人配有此罪後隨時申 請作此命
此外,法庭於裁定任何人違配該條例時,必須飭 令将黄生罪案之楼宇緊密封鎖一至三個月,
該等規定之目的在於保証凡有人被控違犯該條例 時,有闰之啜責人即不能继续在該非法之交易所之 楼宇内營業。同樣,凡有人被判罪名成立後,本條 欺即可防止任何人於一段期间内在同一楼宇重新经 營任何証券交易所。此外,凡違令進入法庭根据 該條歎飭令封闭之樓宇者,亦屬違法。
本人希望此法案能使社会人士明瞭政府已立下决 心使本港股票市埸之展能的入正軌。
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