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款增加之淡水水费善:

- 家庭用水每千加侖由二元增与三元;

(二)工商聚用水,每千加侖由二元增与四元; 三非遠洋船隻用水每千加侖由三元馬四元; 四遠洋船隻用水每千加命由五元增马上,

用水

不变·仍互每千加侖五元·

船隻或建築業用者 七月一 起实行。

起築提

黄办法之突行日期分為两種 四月一日起实施,其改则由

鹹水,将由每千加侖四角會馬上角,

建萬宜

实行日期亦分馬两種。对於大量使用者將由四月一 日起安行 - 对於其他人士则由七月一日起实行,計 其力法則若七月一日

錄計算。

用於供水方面,财政司認 政府必透即時進行興 湖,該計

十億不

由於該優計動非至一九七六年不能用始產水,而 -

份供应亦不能在一九七九年之前突,故政府認 馬必須設立海水化淡廠,以期可於一九上四年之前 每日產淡水二千万加命

此一個純高海水化淡廠·共產電每月。 建廠計

亦将可馬上進行,财政司估計建廠费用与一位九千万元。

一九七一年二月十四智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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