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賽狗•本港合法化?
澳門跑狗在本港加以合法化,目前 呼之欲出。這並非新聞記者無中生有, 捕風捉影,妙想天開的推測,而是港府 高官律政司在立法局會議席上答覆議員 的質詢時所作的透露。
律政司向提出詢問的羅德丞及張奧 偉議員作如是說:港府正在密切注視與 澳門賽狗的有關問題,並將在有需要時 加以檢討。他又說:如果現有的代替性 合法博彩方法不能解決非法賭博問題時 ,則港府必定願意考慮需要什麼進一步 的行動來應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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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言下之意,顯然暗示如果目 前的六合彩如果不受市民歡迎的話,則 會考慮到澳門跑狗在香港合法化的問題。 .身爲港府高官的律政司,而且又是 在嚴肅的立法局會議席上所作之言,絕 對唔係下巴輕輕咁簡單,他顯然是在試 探民意的反應,假如,民意的反應不太 惡劣的話,則澳門跑狗在香港合法化就 會按步就班的踏進實現階段。
重
,視在踏澳, 題
澳門跑狗在本港合法化,一向受到 社會各方的重視,這牽涉到兩個問題, 一是道德問題,而另一方面則是現實問 題。
衞敢大如的
社會的「衛道之士」,一提起賭博 ,就彷彿如同洪水猛獸,一味反對,「 賭之爲害大矣哉」的長篇大論搬出,很 少有人胆敢做其道德叛徒加以否定, 是乎,「衛道之士」洋洋得意。
不過,我們不能否認在道德之外 還有一個現實問題,香港市民賭澳門外 圍狗,十分起勁,而且長期以來成爲普 羅大衆的「週末娛樂」,我們不妨看看 市面上有多少小型報章,他的內容以刊 載澳門狗經爲主,這等報章不只家數衆
港府高官已作試探民意呼之欲出,本港外圍狗投注額巨大年逾五億
多,而且銷路龐大,難道這些報章都是 運銷到澳門去麼?,
|香港小市民普羅大衆,賭澳門外圍 狗興趣甚大,主要原因是「本錢小小, 希望多多」,十元八塊交易,時來運到 可以贏他一千幾百,賭徒有句名言曰「 人無橫財不富,馬無野草不肥」,以小 本博大堆,希望永遠在人間,那就是他 們的人生樂趣哲學
香港跑馬投注雖然也十分熱烈, 賭跑馬本錢巨大,所有什麼連贏位、科 加士、孖Q、孖寶、三寶、六環彩等等 起碼十元才有交易,而四重彩更是四 十八元起碼,左穿右射,本錢之多唔講 得笑,不如「狗仔」之十元八塊如同飲 餐茶。
小市民喜歡賭外圍狗,並非「情有 獨鍾」的偏愛,而係關乎經濟能力問題 。事實上,澳門跑狗在本港小市民中成 爲「週末娛樂」,已是盡人皆知,如果 還有衛道之士大唱「賭之爲害大矣哉」 的高調,只是掩耳盜鈴,「孭住個枕頭 矇查查」,脫離社會現實,毫不切實際。 澳門跑狗是否可以在本港合法化? 這個問題,長年以來爭論已久,原因是 難以衝破「道德問題」的障碍,但是, 不管閣下唱其高調也好,自命爲衛道之 士也好,香港外圍狗大檔,一於採取「 你唱你的,我開我的」的現實態度。長 年以來,風氣熱烈,不少規模龐大的外 圍狗,甚至在人口稠密的中下層住宅區 附近,選擇一些茶樓、餐室等場所,在 跑狗之夜實行包租,作爲臨時投注場所 ,招來高朋滿座,扭亮了收音機收聽賽 狗即場報導,個個聚精會神;即場受注 ,即場派彩,各得其所。
·香港小市民喜愛賭外圍狗,外圍檔 遍地開花,星羅棋佈,其投注究竟多少 7由於缺乏統計資料,當然難以答覆, 但熟知此中情况的内行人認爲:香港如 果全部外圍投注總計,一定比澳門狗場
·的彩池投注更大。大話怕計數,澳門狗 場只可容納一、2萬名觀衆,香港外圍 狗檔星羅棋佈,賭徒何止一、二萬人,
差餉雜話
人外
圍狗場如
每一個人的投注相等,投注額比澳門狗 場更大自在意料中。
勿以爲跑狗注碼細細而加以輕視, 跑狗賽事一味勝在夠密,一個星期兩晚 ,一年五十二個星期,全年跑狗一百十 二場,還加上星期三加插賽事,每週共 跑三次之多。
澳門跑狗的投注額,大約是每一晚 十四場共爲二百萬元,全年以一百十二 場計,則總投注也逾二億餘元,山大斬 埋有柴,跑狗投注也不算少。
以香港的外圍狗而言,假定注碼超. 過澳門一倍,則每年投注至少爲五億元. ,抽稅收入非常可觀,本港不讓跑狗合 法化,只是徒唱高調,眼光光把一份可 觀的稅收放棄,十分可惜之至。
金谷鈴
百多年前最早開徵,名符其實差人經費
「差餉」是港府主要稅收,去年度 港府收入達七億餘元之巨,是港府主要 收入之第三位。但差餉之徵收定義究竟 是怎樣的?何時開始徵收差餉?且看下 *..
在本港各項稅收之中,差餉乃最早 開徵之稅收。英國取得本港行政權係在 一八四一年,到了一八四五年即有差餉 條例之頒布,這個法例開宗明義,第一 句就是說:「爲了維持本港所必需之營 察隊伍。」徵差餉的對象則爲土地,房 屋及不動產,所以,差餉的名義,就是 「那時確定下來的,在當時來說,也是確 實名符其實的「差餉」,差者,即是「 差人」之謂也。
差餉眞正是本港稅收的老祖宗。雖 然今天它已屈店香港稅收最大項目下之 第三位,要稱地方稅作老大哥,其實若 以年齡計,地方稅足足比差餉足足年輕 百年
輕若之雖
百高港地
本港一向並無地方稅這種稅制的 一直到一九四〇年,二次大戰爆發後 香港政府才頒布一個名爲「戰爭稅收條 例.」,開始對本港居民的入息徵直接稅 ,所以,名爲「戰爭稅收條例」,是因 爲開徵直接稅目的,爲了「協助英皇陛 下政府進行戰爭」。
當時開徵直接稅,只是臨時性質, 事實上開徵了不久,到了翌年,由於日 本軍隊進佔本港而無形取消。
一九四五年,二次世界大戰結束, 「戰爭稅收條例」雖未明令廢除,但實 際上也並未施行,何况戰爭既已結束, 「戰爭稅收」之名義也已無存在之理由 於是到了一九三七年,一個新的「 地方稅條例」便頒佈了,這便今天在香 港政府每年巨大稅收的法例了,地方稅 高居稅收的第一位,而差餉稅收雖已逾 百年歷史,但收入數字則屈居地方稅收 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