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4

THE HONGKONG GOVERNMENT GAZETTE, NOVEMBER 8, 1907.

憲示第七百

+

憲示第七百四十三號 船政司戴

輔政使司梅

曉諭事照得現

督憲札開將港内各銀行呈報西歷一千九百峇七年十月份扯司簽發 通用銀紙幷將存留現銀之數開示於下等因奉此合亟出示曉爲此 特示

計開

應 諭事照得現接本港軍務處文開以上月二十二日之憲示第七百一 十五號所列之操演大炮日擬將十一十二日均改運一日即於十 二十三兩日操演等由准此合行再諗俾衆週知切切特示 一千九百零七年

1+

初六日示

印度新金山中國匯理銀行簽發通用銀紙三百九十八萬八千一百六 十八

七百 四

田土司翟

實仔現銀二百九十萬圓

香港上海匯理銀行簽 通用銀紙一千三百八十七萬四千,百三十 二圓

實存現銀一千萬圓

中華匯理銀行簽發通用銀紙三十萬零零一百八十五 實存現銀一十五萬圓

合共签發通用銀紙一千八百一十六萬三千零八十五 合共實存現銀一千三百零五萬圓 一千九百零七年

十一月

初四日

曉諭爭照得現奉

督憲札開定於西歴本年十一月十五日卽禮拜五日上午十點鐘在 界大埔田土廳照一千九百零六年第三百六十五號 憲報總章程開 投建造官地五段由一千八百九十八年七月初一日起以七十五年爲 管業之期期滿則由皇家再定實地稅續批二十四年至期前三日止等 因奉此合出示俾衆週知爲此特示

投得該地之人須照總章程内第五款用經營其地估價至少以一百 圓爲額

Share This Page